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相关规定,经中宣部批准,中华职教社自2025-2026学年度开始,开展“十佳职校生”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加强积极开展公益宣传等规定为指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标准,积极宣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好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学生。
三、遴选要求
“十佳职校生”设置申报推荐基本要求和择优标准。
(一)基本要求(必达要求,不符者一票否决)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学习刻苦,学业优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前30%,以2024-2025学年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排名为依据,一年级学生若有其他突出表现,可放宽;
(二)择优标准(部分达标标准)
1.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前3%,以2024-2025学年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排名为依据;
2.在卫国戍边、见义勇为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被官方媒体宣传报道;
3.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地市级以上嘉奖或媒体公开报道;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被国家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报道;
5.获得一次以上国家奖学金;
6.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规划大赛银奖(二等奖)以上成绩;
7.获教育部、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等部门的表彰或荣誉。主要包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新时代青年先锋奖等;
8.获得官方或官方直属机构举办的学科类等其他全国性赛事一等奖。
9.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10.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其他相应层次称号;
1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铜牌或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银牌以上成绩;
12.在保证质量前提下,适当支持“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择优标准的第2、3、4项事迹可以发生在三年内,其余各方面表现事迹需发生在当前学校学习期间。
四、具体安排
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一名学生,推荐学生达到基本要求和择优标准,学生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拔推荐5名学生至河南省中华职教社进行公开评选。请二级学院于1月21日(周三)18:00之前提交《“十佳职校生”申报推荐表》(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学生处思政科。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1月16日
